主旨:「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
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2年8月28日以臺教人(二)
字第1020121164B號令訂定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
(含法規條文)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2年8月28日臺教人(二)字第1020121164E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
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楊舒菁
小姐(聯絡電話:02-7736-5933)。
四、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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