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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wses - 教導處(含教務組) | 2015-05-14 | 點閱數: 227

轉知市府-----補習班及課後照顧機構業者宣導學生搭乘課後接送車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黃色車體之幼童專用車依法不得載送國小學童。
(二)課後接送車輛不得有改裝(拆除座椅、加裝座椅及座椅方向不符規定)、超載等情形。
(三)國小學生課後接送車需配置隨車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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