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新聞處6月交通安全宣導標語播放表1份及交通部製作之道安宣導影像素材。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新聞處112年5月19日桃新綜字第1120002510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並配合交通部年度宣導重點第二季主題(行人不要在路段中穿越道路,請走行人穿越道),以降低本市交通事故死傷情形,請貴校自112年6月1日起至同年6月30日止,惠予協助於電子看板播放交通安全標語、圖卡及影片(均如雲端連結:https://reurl.cc/mlWqbA),以宣導交通運具使用安全之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