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激勵更多教師參與特殊教育研究,旨揭報名時間延長至103年5月19日止,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加。
二、本案研究計畫重點如下:
(一)辦理時間:每案以3至9個月為原則,並於103年11月30日前執行完畢。
(二)參加對象:本縣公立中等以下學校(含附設幼兒園)特殊教育班或普通班教師,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校(園)長及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教師,並以學校為申請單位。
(三)辦理內容:本案研究分為「特殊教育行政及政策類研究」及「特殊教育課程與教材教法」等2類,並以「在家教育」、「巡迴輔導教育」、「普通班融合教育及支援服務模式」、「個別化教育計畫」、「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學前特教及融合服務」、「資優班教學及學生輔導」等主題為研究重點;各校提報之研究計畫相關格式請參考附件內容。
(四)欲申請辦理本案之學校,請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網頁(http://www.tyc.edu.tw/ses/)「公文附件區」下載相關申請表件。
個資保護聯絡窗口:
本校教導處 03-3241874-210
反霸凌專線:
桃園市:
0800-775-889
本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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