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勞動部暨勞工保險局現職人員轉任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與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3年6月24日發布
公告 2014-07-21 · 訪客 · 人事室 · 點閱數:271
主旨:有關「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勞動部暨勞工保險局現職人員轉任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動部職業安全衛
生署與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3年6月24日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7月15日總處組字第1030037951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