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戶廚餘禁養豬隻」政令及「廚餘全回收」政策宣導
重要 2026-05-07 · 事務組 · 總務處(含事務組) · 點閱數:117
(一)明確宣導家戶及餐食攤販產出之廚餘禁止進入養豬場供豬隻食用。
(二)持續推廣「廚餘全回收」政策,宣導不再區分生、熟廚餘,統一分為「可回收」(剩飯菜、葉菜殘渣等)與「不可回收」(大骨、硬殼、玉米芯等難分解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