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4年1月22日修正發布
公告 2015-02-12 · 訪客 · 人事室 · 點閱數:223
主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4年1月22日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1月30日總處培字第10400233652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