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以,修正「政府機關及公民營機構科技人才相互支援實施要點」
公告 2015-02-24 · 訪客 · 總務處(含事務組) · 點閱數:309
主旨:行政院函以,修正「政府機關及公民營機構科技人才相互支援實施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104年2月12日院授人綜字第104002521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