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政府訂定「桃園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任務編組成員性別比例原則」
公告 2015-03-04 · 訪客 · 人事室 · 點閱數:189
主旨:桃園市政府訂定「桃園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任務編組成員性別比例原則」,並自104年3月2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4年3月2日府社婦字第1040051028號函辦理。
二、檢附桃園市政府原函影本及旨揭原則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