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業經銓敘部以104年5月29日修正發布
公告 2015-06-09 · 訪客 · 人事室 · 點閱數:206
主旨:「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業經銓敘部以104年5月29日部銓三字第1043972358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4年5月29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4年5月29日部銓三字第1043972358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