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演習定訂於4月18日13時30分至14時實施
公告 2016-04-15 · wses · 學務組 · 點閱數:272
萬安演習定訂於4月18日13時30分至14時實施,演習時間請相關公司行號配合熄滅廣告看板及關閉內部燈火,以利演習執行。
請各社區大樓管委會配合派出所作宣導告知社區住戶,尤其住在高樓層者更應宣導知悉,在演習期間勿有大聲喧嘩,影響演習進行情形發生,否則將依違反民防法規定予以罰鍰,請相關社區大樓管委會配合辦理。
請各單位務必配合辦理,利用演習機會教育所屬員工、學生避難觀念,以收演習之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