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修正之因應
公告 2013-11-05 · 訪客 · 人事室 · 點閱數:236
主旨:為因應「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之修
正,請依說明二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茲因旨揭發給辦法所定之發給對象已較往年大幅限縮,致
使本縣支(兼)領月退休金在2萬元以上之退休人員,均
無法發給年終慰問金。
二、請各機關學校適切傳達 縣長關心慰問之意,並加強退休
人員聯繫、照護,充分了解其生活情形;如遇有急難、罹
患重病或生活陷困者應主動通報主管機關,或協助其向各
鄉鎮市公所及榮民服務處申請急難救助等補助,以善盡照
護退休人員之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