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罰鍰裁罰標準」
公告 2016-06-04 · wses · 學務組 · 點閱數:191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罰鍰裁罰標準」,業經該部於105年5月12日以部授食字第1052000998號令訂定發布施行(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5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59243號函辦理。
二、旨揭發布令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