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各校辦理105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2016-09-01 · wses · 教務組 · 點閱數:199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市立高級中學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要點辦理。
二、本學期申請期限自開學後至105年9月29日止,請各校於開學當週公告受理,並利用適當場合加強宣導本就學費用優待措施,以維護學生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