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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教育局有關105年8月1日起初聘之現職國民小學教師修習6學分加註輔導專長之規定一案,請查照
公告
2016-12-19 · 訪客 · 人事室 · 點閱數:150
1) 教育局函 105年8月1日起初聘之現職國民小學教師修習6學分加註輔導專長之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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