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教職員工105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案
公告 2017-02-09 · wses · 人事室 · 點閱數:191
1.本校教職員工擬申請105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者,請填妥申請表並檢齊相關證件,於106年3月15日下班前逕向人事室提出申請,申請表請至附加檔案下載或至人事室索取。
2.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其子女教育補助費應自行協調由一方申領,切勿重覆申請。
3.另於本校第一次申請者,請檢附戶口名簿以確認親子關係並附切結書。
4.申請高中職以上子女教育補助費者,請檢附繳費單據(如繳交影本請於影本上簽名以示負責;轉帳繳費者,應併附原繳費通知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