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 對照表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 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109 年3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80182073B號令修正發布, 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規定)1份,請查照。
公告 2020-03-26 · 教導處 · 教導處(含教務組) · 點閱數:21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6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182073C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
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