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涉及個人資料公務資訊,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公告 2014-03-11 · 訪客 · 人事室 · 點閱數:254
主旨:轉知有關民眾洽詢涉及個人資料公務資訊,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103年3月6日桃政預字第1030001537號函辦理。
二、機關時有接獲民眾電話洽詢個人資料有關事項,應先查確為個人資料之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再予以答覆,避免有
不當洩漏個資情事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