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十六點附表二,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一案
公告 2022-10-03 · 人事室 · 人事室 · 點閱數:93
主旨: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十六點附表二,並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