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意介聘至彰化縣之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各校轉知欲參加介聘之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公告 2014-05-05 · 訪客 · 人事室 · 點閱數:248
主旨:轉知有意介聘至彰化縣之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
師職務,請各校轉知欲參加介聘之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03年5月1日府教特字第1030140149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函文影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