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意介聘至澎湖縣之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倘經介聘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各校轉知欲參加介聘之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評估選填志願
公告 2014-05-07 · 訪客 · 人事室 · 點閱數:243
主旨:轉知有意介聘至澎湖縣之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倘經介聘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各校轉知欲參加介聘之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評估選填志願,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103年5月5日府教學字第1030903713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函文影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