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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0-18 | 點閱數: 267

本年上半年發生數起公務人員酒後駕車肇事事件,造成社會輿論關注,嚴重損害政府形象,為澈底杜絕公務人員酒後駕車之危險行為,並貫澈政府嚴懲之決心,總處於本年628日邀請銓敘部、內政部警政署及中央與地方各主管機關研商達成共識,並研擬訂定「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於本年716日簽奉行政院核定通函各主管機關轉知,公務人員酒駕肇事,最重予以1次記2大過免職之懲處,爰請各人事機構於機關內部公開集會及其他場合廣為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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