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
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及「公務人員考
試錄取人員訓練獎懲要點」等規定,請 查照。
說明: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2年10月14日公評字第102
226064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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