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5年1月4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500
00394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校園運動設備使用安全,請各校確實依據「各級學
校體育實施辦法」第17條及「加強校園運動安全注意要點
」,指定專人負責各種體育場地及設施設備定期實施體育
設備檢查、保養、維護並予記錄。
三、又依據「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10條規定略以,遇天
雨地濕或氣候不適合室外教學時,應充分利用室內場地,
實施體育教學,並掌握學生健康狀況,適時調整授課內容
及運動強度。亦應請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
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及現
行「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作為建議指引」,留意並依空氣
品質情形,評估減少或停止實施戶外體育課程。
四、有關該署所編訂「學校運動安全管理及學校運動設施設計
參考手冊」,並置於該署(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資
料下載)網站,供學校參考。
link to https://www.facebook.com/wseswaldorf
link to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JNrpabe645yir_VU9uDqsYBhSoUlwUxQ/view?usp=sharing
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mail.wses.tyc.edu.tw/disaster/%E9%A6%96%E9%A0%81
link to http://www.wses.tyc.edu.tw/search.php?query=%E8%8F%AF%E5%BE%B7%E7%A6%8F&mid=12&action=showall&andor=AND
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mail.wses.tyc.edu.tw/onlineteaching
link to https://milk.tyc.edu.tw/
個資保護聯絡窗口:
本校教導處 03-3241874-210
反霸凌專線:
桃園市:
0800-775-889
本校人事室:
03-3241874#710
805084@ms.tyc.edu.tw
輔導諮詢信箱:
wses310@mail.wses.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