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
改進措施」第五點及附表,並自中華民國103年1月1日生
效一案,請 查照並宣導周知。
說明:依行政院102年10月15日院授人培字第1020051684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影本、旨揭修正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第
五點之附表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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