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5年5月6日府人給字第1050111612號函辦理。
二、為借重退休公教人員豐沛的工作經歷與成熟的人生經驗,積極鼓勵渠等參與志願服務回饋社會,循例依下列獎勵標準頒授志工榮譽獎狀:
(一)從事志願服務滿1年且服務時數500小時以上者,頒授3等志工榮譽獎狀。
(二)從事志願服務滿1年且服務時數1000小時以上者,頒授2等志工榮譽獎狀。
(三)從事志願服務滿3年且服務時數1500小時以上者,頒授1等志工榮譽獎狀。
(四)從事志願服務滿5年且服務時數2000小時以上者,頒授特等志工榮譽獎狀。
三、台端參與志願服務符合前開獎勵標準者,請填報「桃園市退休公教志工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併同證明文件,於104年5月23日(星期一)中午以前送至本校人事室,以俾彙整後回復桃園市政府,如無免復。
link to https://www.facebook.com/wseswaldorf
link to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JNrpabe645yir_VU9uDqsYBhSoUlwUxQ/view?usp=sharing
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mail.wses.tyc.edu.tw/disaster/%E9%A6%96%E9%A0%81
link to http://www.wses.tyc.edu.tw/search.php?query=%E8%8F%AF%E5%BE%B7%E7%A6%8F&mid=12&action=showall&andor=AND
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mail.wses.tyc.edu.tw/onlineteaching
link to https://milk.tyc.edu.tw/
個資保護聯絡窗口:
本校教導處 03-3241874-210
反霸凌專線:
桃園市:
0800-775-889
本校人事室:
03-3241874#710
805084@ms.tyc.edu.tw
輔導諮詢信箱:
wses310@mail.wses.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