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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wses - 學務組 | 2016-10-12 | 點閱數: 228
主旨: 有關教育部函請本市學校落實紅火蟻防治工作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5年10月5日臺教資(六)字第1050140300號書函辦理。
二、 請本市紅火蟻入侵列管學校及幼兒園(防治狀態為防治中或監測中)務必每月至教育部校園外來入侵種及動植物疫病防治輔導團「紅火蟻監測」網頁進行防治情形填報作業(網址:https://140.111.1.181/),各校防治情形及帳號密碼請參考附件一,若連網時出現「此網站安全性憑證有問題」頁面,請點選繼續瀏覽。
三、 校園內防治紅火蟻分為三大階段:
(一) 第一階段為通報:紅火蟻發生學校須通報教育部「防治外來入侵種及植物病蟲害輔導團」,確定為火蟻入侵者須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登錄發生情形,輔導團通報及諮詢專線電話:02-23711254。
(二) 第二階段為防治:由輔導團專家到校園實地勘測,確認後投放防治餌劑,並交付部分餌劑由學校進行後續防治。
(三) 第三階段為監測:由學校紅火蟻承辦人員定期監測,每月定期至輔導團網站(https://140.111.1.181/)登錄防治情形,並與教育部輔導團密切連繫,如6個月內未再發現紅火蟻,通報紅火蟻中心解除列管。
四、 貴校倘有紅火蟻入侵情形,請配合下列相關事項:
(一) 將防治紅火蟻觀念融入教學並向學校師生及家長宣導。
(二) 指導家長及師生預防紅火蟻傷害方法及被叮咬後立即處理方法,倘被叮咬請注意紅火蟻叮咬後處理三步驟:冰敷、不抓、快就醫(如附件二)。
(三) 瞭解學生生理(有過敏性皮膚炎的學生須造冊)狀況,建立被紅火蟻叮咬之學生名冊,並且密切觀察。
(四) 蟻丘部分請指派專人巡視負責處理。
(五) 避免干擾或驚動蟻丘,不要赤腳在草地上活動。
(六) 在戶外工作時,應穿戴長靴及手套等防護性衣物。
(七) 危險區域請放置警告標示或設置警戒線。
(八) 相關紅火蟻防治資訊請至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http://www.fireant.tw/)-「認識紅火蟻」項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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