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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2-18 | 點閱數: 221
主旨: 「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要點」及「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遴選要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民國102年12月11日公訓字第1022161034號令廢止,茲檢送廢止令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2年12月11日公訓字第1022161034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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