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師請假規則」第四條修正條文發布令影本(含法
規條文)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8月5日臺教人(三)字第1020108657E號
函辦理。
二、「教師請假規則」第4條,業經教育部於102年8月5日以臺
教人(三)字第1020108657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
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黃俊容
專員(連絡電話:02-7736-5937)。
五、隨函檢附原函影本暨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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