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宣導「食鹽加氟政策宣導資料」4份,請學校協助持續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29日召開「教育部學校衛生委員會」106年第1次委員會議決議事項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年9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101822號函辦理。
二、為降低國人齲齒盛行率,衛生福利部推動食鹽加氟預防齲齒政策。
三、請利用旨揭宣導單之內容配合宣導「料理加氟鹽,牙齒有好氟」,另請利用學校跑馬燈及家庭聯絡簿宣導,俾利學生及家長獲知此訊息。
四、旨揭宣導相關問題請洽衛生福利部楊先生(電話:02-85907463,電子郵件信箱:mowcnyang@mohw.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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