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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導處 - 教導處(含教務組) | 2017-10-24 | 點閱數: 403

一、依據106年10月5日本局業務會報會議紀錄決議事項辦理。
二、即日起,請督學至各校訪視時,依旨揭表件進行教育視導工作。
三、各校應於督學到校視導前,依旨揭事項進行自評,並備妥相關資料,俾利督學到校訪視時,進行複評;另得就學校共通或特殊性問題,填寫「視導學校反映事項表」,並於聘任督學會議中討論。
四、相關表件已置於本局首頁(網址:https://http://www.ty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行政事務類),提供各校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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