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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1-24 | 點閱數: 244

主旨:轉知「教師法」第14條及第16條修正條文業奉 總統103年1月8日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0681號令公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月15日臺教師(三)字第1030004323號函辦理。
二、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121期,請至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項下查閱瀏覽。
三、檢附原函影本及總統公布令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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