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103年1月16日以勞動3字第1030130033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14條修正條文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3年1月16日勞動3字第1030130038號函暨本府103年1月22日府勞檢字第1030014877號函辦理。
二、檢附函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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