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09年7月1日東門北特字第1090005068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對象為心理評量人員,每場次請貴校至少薦派一人參與。
三、研習時間及主題(可擇一場次參加):
(一)第1場次:109年7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轉介前介入及鑑定後服務提供。
(二)第2場次:109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措施。
四、本案研習地點: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地址:桃園區東國街14號)。
五、本案報名方式:請於每次研習前1日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桃園市→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報名結果請逕行上網查詢,不另函通知。
六、參加人員研習期間請學校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各場次者各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七、另東門國小停車位有限,請共乘或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前往該校。
八、隨文檢送研習實施計畫1份。
個資保護聯絡窗口:
本校教導處 03-3241874-210
反霸凌專線:
桃園市:
0800-775-889
本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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