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府「103年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103年3月5日簽陳 核可辦理。
二、103年面對本縣升格直轄市、桃園航空城及捷運營運等重大計畫,應強化政策執行共識,藉由辦理訓練及進修等方式,做好人力結構轉型與人員素質提升,爰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計畫,以建立優質公務人力團隊,期能給予民眾歡喜、信心、方便及希望的感受。
三、相關本計畫重點如下:
(一)實施對象:各機關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另部分直轄市組織變革課程對象包含臨時人員。
(二)實施類別
1、訓練項目:宏觀政策性訓練、策勵管理訓練、直轄市扎根深耕系列課程、職能訓練及終身學習。
2、進修項目:全時進修、部分辦公時間進修及公餘進修。
(三)辦理方式
1、本府人事處負責辦理政策性訓練、一般職能訓練、主管人員訓練等;各機關依業務需求,辦理專業職能訓練、終身學習,並配合人事處辦理政策性宣導研習。如有跨機關辦理專業職能訓練之需求,由相關機關會同人事處辦理,其餘專業職能訓練則由人事處提供必要協助。
2、為整合有限的訓練資源,提升培訓的量能,創造極大化學習效能,由本府人事處協同各局處人事機構,依分工辦理政策性訓練、職能訓練、直轄市深耕課程及策勵管理訓練等;規劃與大學合作,強化委訓功能,結合各訓練機構功能,充分運用多元資源。
3、有關各訓練班期之研習日期、參加對象及人數,由本府及各主辦機關依實際需求規劃辦理。
(四)學習時數:各機關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參與各項訓練進修最低學習時數為40小時,其中數位學習時數不得低於5小時,業務相關學習時數不得低於20小時、環境教育相關學習時數不得低於4小時、性別主流化相關學習時數不得低於2小時。
四、檢附本計畫及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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