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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3-11 | 點閱數: 287

主旨:函轉教育部釋示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前曾任國立大學專案客座講師及專案講師年資得否採計提敘薪級疑義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3月4日臺教人(二)字第1030019344號副本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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