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考選部函送「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公布後各項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適用法律處理原則」說明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考選部103年2月26日選規一字第103130007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公務人員考試法業奉 總統於103年1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8971號令修正公布,該法修正後各項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適用法律之原則,請參照旨揭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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