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109年10月22日桃教小字第1090095641號辦理。
二、本案課程以108藝術領綱轉化之實務工作坊為運作方式,訂於110年1月21日(四)、1月22日(五)假莊敬國小辦理。課程內容分為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三組進行,每組限30人,參加研習者只能擇其中一組研習,不可中途換組別。
三、本案參與教師(1)各校藝術領域擔任藝術課程之非專長教師(2)各校藝術領域有興趣之教師。請至慈文國小研習系統報名,報名時請留意組別,報名後請務必出席,避免影響他人權益,課程序號如下。
(一)音樂教學:E00017-201100004
(二)視覺藝術:E00017-201100002
(三)表演藝術:E00017-201100003
四、參與人員敬請學校准予公差假前往。本案聯絡人:藝術輔導團專任輔導員陳韻如0922871755。
個資保護聯絡窗口:
本校教導處 03-3241874-210
反霸凌專線:
桃園市:
0800-775-889
本校人事室:
03-3241874#710
805084@ms.tyc.edu.tw
輔導諮詢信箱:
wses310@mail.wses.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