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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2-03-17 | 點閱數: 54

本案修正重點:自111年2月10日起,夫妻同為公保被保險人者,在同時間分別辦理同一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時,可同時請領育嬰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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