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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2-12-30 | 點閱數: 2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1226日臺教人()字第1110127400號函辦理。

二、查銓敘部92317日部法二字第0922225166號令略以,公務人員親屬為大體老師,並有逾百日期限尚未執行之喪假者,基於傳統禮俗及人道立場,該部同意就其應給之喪假日數範圍內,得由服務機關斟酌公務人員辦理喪葬事宜之實際需要,覈實認定給假。

三、基於公教一致性規範,公立學校教師有類此情形亦比照辦理。

四、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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