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財團法人宏達文教基金會「磐石教育實施計畫」1份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品格教育白皮書」及「桃園縣品格教育推動
團隊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推動目的:
(一)為培養本縣教育人員以誠信及良好的品格,在工作及生
活環境中,以身作則、建立榜樣,並以積極熱忱服務他
人。
(二)探究品格教育教學策略及面臨之困境,彼此腦力激盪,
以提升解決之道。
(三)提升教師推行品格教育的教學能力,促進學校品格教育
之效能。
三、開課班別:卡內基「激勵訓練」教職員班、宏達「品格教
育」教職員班及卓越人生「深層溝通表達」訓練教職員班
。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2年10月20日止。
五、本案講師費係由宏達文教基金會贊助,各辦理學校之「誤
餐費」及「茶水費」由本局補助。
六、請有意願辦理之學校,先與宏達文教基金會鄧維華主任聯
繫(電話:03-3753252分機37985,手機:0936386017),於
確認排定日期後,方可檢附活動計畫及經費概算表,向本
局申請補助「誤餐費」及「茶水費」(免備文,逕送國小
教育科承辦人)。
七、各校請多利用「例假日」時間辦理;小型學校得以「區域
聯盟」方式辦理。
八、全程參與並取得證書之教職員,核給8小時研習時數。
九、本案辦理完竣後請各辦理學校檢附成果冊(含計畫、簽到
冊、活動照片、回饋表…等)、敘獎名單及收支結算表各
乙份報局。
十、本案各辦理學校之有功人員,准予依據「桃園縣政府及所
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基準」、「公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
點」等規定,核予2人嘉獎1次,核頒3人獎狀1張,以慰辛
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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