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因應清明連續假期(4月1日至4月5日)將至,務請於連假前加強學生及家長水域安全與救溺之宣導。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略以,學校應定期辦理水上活動安全教育宣導,指導學生預防戲水意外事件之發生。
二、提醒學生注意水域安全,並配合辦理以下水域安全措施:
(一)請將水域安全宣導及基本自救與救援能力等觀念納入學校年度行事曆及課程計畫中,並輔導各類科課程教師將旨揭概念融入其適宜課程中,以深化學生自救防溺知能。
(二)請各班級導師利用班級LINE群組,轉知假期戲水安全相關訊息,提醒同學前往從事水域活動時,一定要選擇安全地點,不要靠近危險區域,且學生應有家長陪同,避免單獨出遊,以防範溺水事件發生。
(三)有關水域安全宣導或教材等相關資料,可至教育部體育署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https://watersafety.sa.gov.tw/)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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