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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5-06 | 點閱數: 286

主旨:為提升員工自主管理能力,以及各級主管人員落實機關內部差勤考核,重申本府歷次員工差勤管理規定,並增列具體改善作法,請 轉知所屬切實依照辦理並落實執行。
 

說明:
一、依本府秘書長室103年4月24日公文分派單辦理。
二、本府歷次頒訂員工差勤管理規定如下:
(一)強化員工自主管理
1、強化差勤管理
(1)不得虛偽報差,藉以逃避工作;公差任務結束,應視路途遠近,審酌時間返回辦公。
(2)請假、出差應確實辦妥代理工作,不得影響為民服務工作。
(3)外出用餐返回時間,如因故延誤,應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4)取消中午刷卡後,不得提早外出用餐,並應於13時前返回。
(5)不得常態性於彈性上班期間補休,影響為民服務工作。
2、維護辦公紀律
(1)上班值勤時間,不得高聲喧嘩、聚眾嬉戲、閱讀書報、收看電視、上網瀏覽與職務無關之訊息或藉機
離開辦公室購物、處理個人私務。
(2)上班值勤時間,不得飲酒,如因飲酒而影響為民服務或機關形象者,從重議處。
(3)上班值勤應佩戴識別證,遇民眾接洽詢問,應妥為說明並注意服務禮貌。
(4)上班值勤時間不得有食用早餐等無關公務之行為。
(二)落實機關內部考核
1、深化為民服務觀念
(1)辦理為民服務及專業法制等訓練,建立同仁正確的公務觀念。
(2)加強辦公紀律相關案例之宣導,期使同仁具有「見賢思齊、見不賢內自省」的正確態度及言行。
(3)各機關人事單位應不定時宣導差勤及辦公紀律相關規定,並協同主管人員加強管理。
(4)請假、出差應確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辦妥代理工作,不得影響為民服務工作。
2、提升差勤考核成效
(1)各級主管應實施走動式管理,就屬員加班、差假之必要性、確實性加強管制及查核。
(2)請各機關將查勤之異常情形列入當事人平時考核紀錄,並為年終考績之重要參據;另將出勤異常或違反辦公紀律同仁列為輔導對象,以協助其改正。
(3)各機關對於第一線服務民眾的員工,應指派專人現場管理,並針對重點時段(11時50分及13時10分)
,加強不定期抽查。
(4)本府人事處不定期派員抽查各機關為民服務場所,以落實差勤管理及維護辦公紀律。
三、茲為配合本縣即將改制為直轄市,以及因應縣民對上開改制可能對本府員工有更高的要求,爰增列具體改善作法,說明如下:
(一)各機關應確實督導所屬機關,主管人員應每日抽查員工到勤及辦公紀律(亦可指定專人負責)。
(二)各機關對於多元就業方案、替代役、工讀生、志工等人員,應指派專人管理。
(三)各機關確實執行員工的考核獎懲機制,對於有違規行為的員工,應立即勸導改善,除實施重點輔導管理外,並列入平時考核紀錄。
(四)對於屢勸不聽的員工,應依規定簽請議處,並作為辦理年終考績評定等次或是否續聘僱之重要參據。
(五)員工如有違反差勤相關規定,一經查獲絕不寬貸,相關主管人員應負起督導責任,並視其情節輕重,予以連帶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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