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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6-16 | 點閱數: 237

主旨:有關銓敘部令轉政務人員參加離職儲金部分函釋規定自103年6月9日起停止適用或部分停止適用一案,請 查照並依規定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銓敘部103年6月9日部退二字第1033808787號令副本辦理,並檢附原令影本(含附件)1份。
二、銓敘部93年5月11日部退二字第0932333969號書函、93年5月31日部退二字第0932371337號書函、94年1月10日部退二字第0942453397號令及98年10月16日部退二字第09831160301、09831160302號書函(詳列如附件)或因部分規定與目前實務作業不一致,或因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相關條文之規定已甚為明確而無存在必要,爰均自103年6月9日起廢止或停止適用或部分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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